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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民生关注:车被撞了反被打,衷诚宝强烈呼吁严惩肇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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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11-11 点击:3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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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韶关论坛):
车被撞了,反被打。 衷诚宝,强烈呼吁: 公安交警部门严惩肇事者,还我公道。 敬请关注! http://bbs.sgmsw.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8501
http://bbs.sgmsw.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08501 (出处:民生关注—韶关论坛)
网友回应: 伊凡封瞬 发表于2014-11-11 09:48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义务,事实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老陈皮 发表于 2014-11-11 17:19 维护公理法理。法治社会,岂能撞人可以一走了之?韶关还是不是法治之区?还是不是国法管辖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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