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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赣商创业园”洽谈(讨论稿)
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4-6-17  点击:2152

 

赣商创业园洽谈(讨论稿)

一 、投资计划

1、广东省江西商会牵头注册新公司,名称拟为:赣商汇创业投资集团,注册总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人民币下同,略)以上。由该公司具体负责赣商创业园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3、乙方在共青城投资建设赣商创业园项目,产业园远期规划用地6000亩,总投资120亿元。包括:LED、电子电器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皮具箱包产业、物流园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总部经济等多个复合功能区域  

4、实施计划:项目建设周期5年,分三期完成。首期项目2000,投资40亿元,计划引进项目30个以上,建筑面积约为 160 万平方米,预计建成投产后可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二期项目2500,投资50亿元,计划引进项目20个以上,建筑面积约为 200 万平方米,预计建成投产后可实现税收2亿元以上。三期规划用地1500亩,投资30亿元,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预计项目全部达产达标后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5亿元以上。项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在获得项目用地,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前提条件下3个月内开工建设。

    二、土地

1、地价:(1)工业用地零地价,甲方(政府)负责“六通一平”。4万元/亩挂牌出让,根据建设进度与税收贡献奖励返还。单个项目按约定时间完成应建设面积50%时奖励2万元/亩,按约定时间全部完成应建设面积再奖励1万元/亩,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任一年度税收达到5万元/亩再奖励1万元/亩。

2)按工业用地10%配套商住用地,其中:总部经济项目3%。价格按基准价的50%,而且园区不高于5万元/每亩,城区不高于15万元/每亩(商会秘书处提出要求,共青城商务局提出20万元/亩)。

2、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容积率不低于1.2

3、选址:在符合全国青年创业基地服务局规划条件下,分引进产业集中供地。

4、土地使用证:开工前办好土地证,工业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割办证。

三、税收

自纳税年度起5年内,按其年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五年内年均纳税5万元/亩以上税收奖励再延长2年。

四、其它

1、乙方项目公司所享受的其它优惠政策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共青先导区优惠政策摘要》执行。

2、乙方项目实行零规费,具体按照《共青城工业企业落户收费“明白卡” 》执行。

3、乙方项目公司员工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参照共青城市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执行。

4、乙方项目公司员工享受甲方园区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相关政策,同时享受相关的员工就业技能培训相关补贴。

5入驻产业园的单个项目,在本协议框架下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赣商汇创业投资集团(广东省江西商会)作为见证方参与协议签订。

6、文化创意园用地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执行, 配套商住用地比例另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按基准价的50%,而且园区不高于5万元/每亩,城区不高于15万元/每亩(商会秘书处提出要求,共青城商务局提出20万元/亩)。

7、未尽事宜签订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龙树门业工业用地价格0.5万元/亩,万载照明项目0.5万元/亩(现在要1-2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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