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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韶赣商字1906号
作者:jxsh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9-12-17  点击: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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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江西商会文件

韶赣商字【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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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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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

     2019年起,商会设立荣誉会长一职,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对调动一些乡贤和商会老同志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商会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了加强荣誉会长的规范管理,商会制定《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经商会理事会二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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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江西商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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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长聘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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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鼓励乡贤为商会多做贡献,同时对多年担任商会领导,但因本身企业工作繁忙,无法抽空参加商会活动的人士,商会设立荣誉会长一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荣誉会长在商会地位

    荣誉会长是商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会工作建设已经规范推进,为提高商会的影响力,把商会工作推进到一个更高阶段,为会员提供更好服务而设立的一项荣誉性职务,以此表达对担任该职务的同志的尊敬和感谢。其在商会享有与名誉会长同等地位,参与社会及商会各种活动,受会员敬重。

二、荣誉会长任职条件

1、社会上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影响,且热心公益事业,愿意

为商会作贡献的赣籍商人;

2、在商会任职副会长以上职务满3年,其对商会的贡献又达到一定程度,按个人意愿要求提出申请改任的。

三、荣誉会长任职职责

1、出席商会活动代表商会形象,参与商会战略决策、参与协

调政府等部门关系,提高商会影响力;

2、热心公益事业,每年自愿向赣商慈善基金捐赠1万元及以上。

四、荣誉会长聘任期限

    荣誉会长任职以自愿为原则,聘任无固定期限。但自其接受聘任开始,连续2年内如没有向赣商慈善基金捐赠的,视为其自动辞去荣誉会长职务,同时不再享有商会相应职权。

五、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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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江西商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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